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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审判决“卡拉OK场所与天合公司签署的音集协已作废合同”无效

2019-07-04 5028

      2018年11月5日,因天合文化集团的多项违约行为,我会公告终止了天合文化集团及各子公司(下称“天合公司”)的委托收费资格。为防范天合公司持有我会空白许可合同存在的法律隐患,我会同时在官网发布了音集协字【2018】第077-1号《关于<著作权许可合同>作废的公告》,宣布天合公司拒不归还的近两万份空白合同全部作废,同时公布了作废合同的编号。


      正如我会预料到的一样,天合公司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掌握的我会作废空白合同大肆低价与卡拉OK场所签署欺诈性的许可合同,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干扰了集体管理组织正常的版权收费业务。并在侵权KTV店家遭遇集体管理组织侵权诉讼时,倒签并怂恿店家拿出这些虚假证据干扰民事诉讼程序,逃避法律责任。


      日前,河南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对侵权KTV场所使用天合公司人员的虚假合同向法院提供伪证,干扰民事诉讼的事实给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某KTV在未经我会授权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经营场所的点播系统中收录并播放我会管理的音乐电视作品,其行为已构成侵权。被告某KTV与河南天合文化有限公司签订的音集协已公示作废的《著作权许可合同》目的不具有正当性;河南天合文化有限公司明知原告已经解除委托其收费的授权合同并声明相关的著作权许可合同作废,其已无权代表原告签署《著作权许可合同》,因此对原告不发生法律效力。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做出一审判决:被告某KTV立即停止侵权并从KTV曲库中删除涉案的287首侵权音乐电视作品,赔偿我会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2万元。


      在此,我们再一次正告那些不法分子,我会绝不会对破坏集体管理业务、干扰集体管理组织行使法定收费职责的违法行为置之不理。也请某些侵权KTV不要贪小利而受大害,最后得不偿失鸡飞蛋打。更请那些不法分子尽早收手,看清形势不要再做那些损人不利己的蠢事。否则,更严厉的法律制裁在等着你们。


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