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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中院立案庭践行“枫桥经验”化解卡拉OK版权纠纷

2021-04-13 1260

2020年10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称“音集协”) 在与商洛市十家KTV多次洽谈版权许可时,这些KTV拒绝从音集协获得许可,又不停止侵权行为,音集协无奈将这十家侵权KTV 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积极进行法律宣传和调解,化解版权纠纷。在此后的2个月时间内,召集KTV经营者到法院宣讲著作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组织音集协驻陕西代表与十家KTV调解座谈。周驹庭长多次亲自上门与KTV经营者沟通,晓之以法,动之以情,深入讲解卡拉OK场所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为化解双方矛盾做了大量工作。最终在商洛市中院立案庭的不懈努力下,该十家KTV经营者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全部与音集协签订了和解协议,其中部分在西安开设连锁门店的KTV也顺利与音集协签订了著作权许可协议。


此次成功的法院调解案例,充分体现了商洛市中院立案庭坚决贯彻中央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精神,在司法调解方面坚定法治精神,采用独到的工作方法,身体力行践行“枫桥经验”。尤为可贵的是,商洛市作为陕西省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级市,在地方卡拉OK经营者法治观念淡薄的大环境下,该案的成功调解使该市KTV经营者的版权守法意识普遍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也对全省司法实践和解决版权领域矛盾提供了优秀的样板,商洛市中院立案庭的工作值得高度赞扬和大力学习。




近日,音集协向商洛市中院立案庭赠送了“行公平张正义,保版权维秩序”锦旗以示感谢。(文/音集协陕西许可业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