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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使用音乐,服务美好生活 ——音集协启动著作权保护公益宣传活动

2022-04-26 1702

不论是休闲的咖啡厅、餐厅,还是商业氛围浓厚的商场、超市,总是播放着悠扬的背景音乐,营造舒适的经营氛围,增加用户良好的消费体验。背景音乐是商业经营场所为消费者提供的一种增值服务,同时也为商户创造了价值,这些背景音乐的版权人理应得到合理回报。


我国2021年6月1日生效的新版《著作权法》首次为录音制作者增设了广播和表演获酬权,这意味营业场所、互联网直播、电台和电视台等场景使用音乐,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向录音制作者支付使用费。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下称音集协)作为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我国唯一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具有向营业场所收取音乐录音制品使用报酬并向录音制作者转付的法定职能。


为贯彻执行著作权法的规定,提升社会保护著作权意识,音集协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以“合法使用音乐,服务美好生活”为主题的著作权保护公益宣传系列活动。


活动期间,音集协在全国主要省市的繁华商圈设置“著作权保护公益宣传台”,通过播放普法短片、发放宣传手册、提供现场免费咨询等方式向社会大众普及著作权法,宣传“合法使用音乐,服务美好生活”的理念。


著作权保护公益宣传台


群众在著作权保护公益宣传台前了解版权保护相关知识


通过与省、市的著作权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共同举办座谈会、研讨会等活动,宣传著作权法,教育公众尊重录音制作者的合法权益。

音集协还将向给予著作权保护提供大力支持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赠送锦旗,代表音像著作权人向他们表示感谢!



音集协工作人员向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赠送锦旗



音集协工作人员向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赠送锦旗


目前,音集协著作权保护公益宣传活动已经在云南率先启动,协会将遵照各地疫情防控要求陆续在其他地区开展宣传活动,活动将持续到6月1日新版《著作权法》施行一周年前后。


音乐无处不在,时刻在为我们的生活提供服务、创造价值,但音乐不是与生俱来,而是无数音乐人辛勤耕耘创造的结果。音乐不能免费使用,就像商业经营活动中不能免费使用水电一样。音集协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举办著作权保护公益宣传活动,就是希望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版权、合法使用音乐的良好氛围,推动音乐产业和社会文化的发展,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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