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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2024-04-02 404

2024年3月29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京召开。会议由理事长周建潮主持,二十一位理事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两位监事列席会议,中宣部版权管理局有关领导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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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现场


副理事长兼总干事周亚平向理事会汇报了协会2023年的总体工作情况。在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中央社会工作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权利人和使用者的大力支持下,协会圆满召开第九次会员大会,完成第三届理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音集协与天合集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案款”执行,执行到账10982万元,为权利人挽回巨额版权收益。协会克服困难,奋力进取,实现全年财务收入58621万元,较2022年度的45465万元同比增长29%;共向权利人转付著作权使用费约32845万元,同比增长18%,创历史新高;会员数量增长至641家,共代表1782名权利人,管理音乐电视作品超过37.7万首。协会在录音制品广播和表演获酬权收费业务这一新业务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收取使用费1863万元;继续推进著作权集体管理业务数字化转型工作,与卡拉OK领域多家主要VOD厂商完成大数据平台接口对接,有效增加各类业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向权利人分配的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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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兼总干事周亚平


理事会对秘书处2023年的工作和业绩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对总干事周亚平2023年的工作评定为优秀。

财务总监徐军作《202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并就提交理事会审议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和《关于2023年度卡拉OK许可等业务管理及运营成本扣除比例的决议》作说明,并向理事会报告了2023年度各领域著作权使用费分配细则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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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财务总监徐军


副总干事国琨介绍《公共场所录音制品获酬权使用费收取标准(草案)》《互联网直播录音制品获酬权使用费收取标准(草案)》,并对录音制品广播和表演获酬权收费业务的开展情况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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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总干事国琨


与会理事对上述报告和议案进行了问询和讨论,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度卡拉OK许可等业务管理及运营成本扣除比例的决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以及2023年度各领域许可业务著作权使用费分配细则和办法;同意秘书处试行《公共场所录音制品获酬权使用费收取标准(草案)》《互联网直播录音制品获酬权使用费收取标准(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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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举手表决


理事长周建潮在点评协会秘书处的工作时表示,2023年协会取得了历史性的成绩,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财务收入达到历史新高,二是“天合案”圆满收官,三是获酬权业务取得良好开局,四是圆满完成换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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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理事长周建潮


周建潮在总结讲话时指出,卡拉OK许可业务仍是协会目前的重点工作,要进一步扩大市场覆盖率、提高收费率,要通过改进技术、强化考核和给予激励等方式加强对各地许可业务办公室的管理,要发挥著作权大数据管理平台的作用,真正实现著作权使用费的精准收取和分配;录音制品广播和表演获酬权业务方面,要在参考国际标准的同时结合我国国情,摸索形成适合在我国开展相关业务的办法,要严守法律法规,平衡好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加强宣传以争取更多权利人的支持;日常工作中要控制成本,合理开支;要根据协会发展、业务拓展的新形势,尽快完成协会章程的修订,并向上级部门请示;要培养人才队伍,大胆任用年轻干部,让年轻的团队在工作中获得磨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