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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协与全国首批广电播出机构版权合作签约仪式圆满举行 录音制作者获酬权落地取得里程碑式突破

2026-08-01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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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由中国版权协会指导、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主办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全国首批广电播出机构版权合作签约仪式暨专题座谈会”在京圆满落幕。此次签约是现行《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实施五年来,全国广电行业与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签约,标志着录音制作者获酬权落地取得里程碑式突破。

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周慧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俐,中宣部版权管理局社会服务处处长、二级巡视员许炜,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原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汤兆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顾问邓玉华,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副主任姚岚秋,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理事长、代理总干事沈永革,以及全国广电机构代表、录音制作者代表、专家学者等出席活动。

签约仪式上,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山东、湖北、四川、新疆10家省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与音集协在现场完成签约。来自全国广电机构代表、录音制作者代表、专家学者等120余名代表出席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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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 周慧琳


周慧琳在致辞中指出,2021年新修订《著作权法》实施,明确了录音制作者广播表演获酬权,补齐了音像版权保护制度短板,解决了广电行业录音制品使用版权权责模糊、依据不足的问题,为行业合规运营筑牢法治根基。新法实施以来,音集协主动担当、多方协调,持续推动法律条款融入广电实践。此次合作签约意义重大,既是严格落实著作权法、规范播出版权秩序的务实举措,也是依托集体管理制度破解授权碎片化、付酬不规范等痛点难题的有效路径,标志着全国广电行业与音像集体管理组织合作取得历史性突破。中国版权协会将持续立足职能、做好行业服务,助力各方深化版权协同合作、创新发展,推动版权事业与广电视听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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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刘俐


在签约仪式上,刘俐表示,版权是文化产业的基础,也是广播电视媒体的核心资产和抢占竞争制高点的重要战略资源。在大数据、全媒体和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版权日益成为广播电视媒体生存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高度重视著作权保护与运用工作,对本次合作签约予以充分肯定并表示热烈祝贺。作为著作权工作的前沿阵地,广电总局将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方向,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持续加强版权保护和运用,切实为广大受众提供精品节目和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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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版权管理局社会服务处处长、二级巡视员 许炜


许炜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十五五”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版权作为支撑文化产业发展、驱动数字经济提质增效、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核心要素,已全面纳入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和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建设总体框架。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作为版权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在协调各方利益、高效化解版权争议、激活版权经济效能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音集协作为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此次签约在广播电视领域实现“破冰”,是一次宝贵的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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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顾问 邓玉华


邓玉华表示,广播电视是音乐传播的重要阵地,也是录音制品版权价值实现的重要场景。此次音集协与广电行业达成合作,是制度从“纸面”走向“现实”的关键一步,为众多权利人与广泛使用者之间架设许可与合作的桥梁,也是权利人与使用者从不同关切走向共同解决方案的生动实践。WIPO中国办事处将继续与各方深化合作,围绕许可机制、数据治理、能力建设和国际经验交流开展务实工作,积极向国际社会分享中国在版权实践中的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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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副主任 姚岚秋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签约代表姚岚秋表示,本次签约既是广电行业主动适应法治环境新变化、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的关键举措,也是《著作权法》修订实施以来全行业版权合规建设取得的一次重大突破。合作内容紧扣广电行业实际,不仅推动录音制品广播付酬权落地见效,还覆盖多种相关版权客体和使用方式,最大限度满足实践中的一揽子授权需求,是一次互利共赢的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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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理事长、代理总干事 沈永革


音集协签约代表沈永革在发言中表示,现行《著作权法》实施以来,音集协立足集体管理组织职能,全力推动法条落地实施,在互联网直播、公共场所等录音制品获酬权领域取得积极进展。此次与各广电播出机构的合作,标志着广电领域录音制品获酬权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补上了集体管理组织对权利人利益保护的关键一环,充分彰显了集体管理制度在赋能文化产业发展、健全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方面的独特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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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合作 共促发展”专题座谈会


签约仪式后,活动还举行了“加强合作 共促发展”专题座谈会。来自政府管理部门、集体管理组织、音乐产业界及广电播出机构的代表,就广电行业录音制品合规使用、分区域差异化付酬标准落地、版权纠纷多元化解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会各方表示,此次签约是深化版权合作、共建行业新生态的重要起点,今后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完善广电版权治理体系,推动录音制品获酬权在广电领域全面落地,为版权事业和广电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本次版权合作签约仪式暨专题座谈会既是深入贯彻落实《著作权法》、规范广电播出版权秩序的务实举措,也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有效破解行业授权碎片化、权责界定不清、付酬机制不规范、版权纠纷频发等长期痛点,打通权利人与广电播出机构之间的协作堵点,构建起权责对等、互利共赢的版权合作新机制,为全国广电行业版权合规体系建设树立了实践标杆。

版权合作由此步入新阶段,共赢发展未来可期。这不仅是对《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五年实践成果的集中呈现,更是集体管理机制与产业需求深度对接、走向长效化运行的新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