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周亚平就卡拉OK版权收费问题与莆田地区经营者座谈

2019-03-01 5284

      针对当下卡拉OK版权市场一部分非会员权利人发起拉网式诉讼,导致卡拉OK行业面临经营危机的现状,我会代理总干事周亚平于228日赴福建省莆田地区,与当地上百家卡拉OK场所的经营者就如何依法支付版权使用费、怎样规避经营者的法律风险、面对不同的非会员权利人提起的侵权之诉如何应对等经营者最关心和急于解决的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详细介绍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职能,解答了大家最为关心的各类问题。


      周亚平说,依照我国《著作权法》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版权局于2006年发布了关于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的第1号公告。该公告明确了卡拉OK行业是受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规制的领域;明确了卡拉OK经营者版权使用费的标准和付费渠道;明确了该标准为一揽子支付的全部使用费;也明确了除了著作权的集体管理组织,任何其他机构都无权在卡拉OK市场上收取一揽子的版权使用费。已经向音集协支付版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应该保存好与集体管理组织签署的著作权许可合同及支付使用费的发票,在应对侵权诉讼中连同版权局的公告一并向法院提供,可以证明自身无过错,版权费已经一揽子支付给音集协,相应的法律事项应该由音集协负责解决。周亚平同时告诉大家,音集协在每年向全体会员分配的版权费总金额中,都要预留出一部分作为非会员的作品使用费,这也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分配中的惯例,用于支付给那些作品被使用但尚未入会的权利人。



      在座谈中,周亚平详细解答了众多卡拉OK经营者提出的问题,介绍了音集协最新版的著作权许可合同。该合同中明确了使用者在依照国家版权局公告的标准一揽子支付了版权使用费后,如果遭遇到非会员权利人向其主张权利,则由音集协予以协助应诉,并对诉讼损失承担相应责任,以免除愿意合法使用作品的经营者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安心经营自己的生意,这也是作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有的担当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应尽的职责。同时周亚平也向大家承诺,对于已经提起诉讼被权利人明确要求禁止使用的作品,音集协会尽快地协调曲库的源头VOD设备商予以全部删除,以从根本上杜绝使用者违背权利人不许使用其作品的意志,避免侵权行为重复发生,还大家一个安全的正版曲库。



      座谈会讨论的非常热烈,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参会的卡拉OK场所老板们觉得上了一堂普法课,明白了很多关于版权的道理,也知道下面自己该怎么做了。座谈会结束后,莆田地区众多的卡拉OK场所老板们纷纷表示一定尽快的向集体管理组织支付版权使用费,以使自己能够安心经营各自的生意。


      据悉,周亚平此前已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高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领导和法官们一起就使用者依据国家版权局公告标准一揽子支付版权费的问题、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版权代理机构本质不同的问题、著作权人行使权利及司法裁判的法律效果不能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问题深入地进行了沟通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