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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协走进校园|“音乐版权常识与AI环境下的版权保护”公益活动圆满举办

2024-04-26 274

4月24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联合中国传媒大学(以下简称“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举办“版权保护知识进校园”公益讲座,旨在提高青年一代的版权保护意识,加强版权知识普及、探讨产业前沿动态并交流时下热点问题。本次活动是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深化改革发展和转型,努力打造“服务型”集体管理组织的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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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协副理事长兼总干事周亚平、北京汇仲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好围绕作品和录音制品的权利产生、应用和保护及AI环境下的版权保护发表主题演讲。传媒大学李小莹、佟雪娜教授,以及在校学生参与了本次活动。

周亚平总干事的演讲围绕权利归属问题以及传播权体系展开,通过具体案例探讨了相关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和解决方法。首先,关于权利归属问题,周亚平以“《我的前半生》著作权纠纷案”和“西单女孩专辑发表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为例,以案说法,生动地阐述了确定著作权的权利归属的复杂性,对确定权利归属的两大原则——法定原则和约定原则的实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指出了后果主义原则对于法律从业者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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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协副理事长兼总干事周亚平


随后,周亚平总干事在传播权体系内对各项权利进行梳理分类,并通过“酒店通过机顶盒向客人提供互联网电视剧点播服务”“在线语聊房K歌”等实例介绍了法律实务中相关权利的运用情况。

张好律师则与分享了当前最受关注的、与人工智能(AI)相关的版权保护问题,特别是AI生成物的著作权法保护、AI利用版权作品时的侵权问题以及国内外对此类问题的司法实践和立法趋势。她表示,现行法律框架下,AI模型本身不被视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法律主体或作者,因为著作权主体仅限于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至于AI生成物的可版权性,她表示这要对作品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需根据个案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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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汇仲律师事务所出庭律师张好(右一)


张好律师还介绍了国内外的立法和实践对AI产生的版权问题的应对情况:美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倾向于根据合理使用四要素对AI使用版权作品的行为进行个案评估,美国版权局对AI生成作品的版权登记持谨慎态度,强调“人类作者身份”是版权保护的基本要求,AI生成内容需明确排除在申请之外;欧盟的《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规定,以科学研究为目的的文本和数据挖掘可构成合理使用例外,为AI训练提供一定的法律依据;日本政府认为其《著作权法》为训练数据创设合理使用的规定;中国政府制定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AI服务提供者要合法使用训练数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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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协副理事长兼总干事周亚平与中国传媒大学师生互动交流


在提问、讨论环节,传媒大学师生与嘉宾进行互动交流,大家各抒己见,讨论气氛热烈。同学们纷纷表示讲座让他们加深了对著作权法知识的了解,激发了对AI环境下版权问题的思考和研究兴趣。

此外,音集协在现场还设立公益咨询台,由协会工作人员现场解答音乐版权保护、纠纷处理、维权以及权利人如何成为协会会员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