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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批12家KTV签署协议 五一前每天每间包房8元

2007-04-13 3903

      继陕西、山东、云南等省相继启动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后,北京也开始向经营卡拉OK业务的KTV经营业主收取版权使用费。4月13日下午,共有12家KTV经营业主与中国音像协会签署了“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协议”。


  据了解,按照规定,收费计算时间从2007年1月1日起,收费标准将依据国家版权局确定的12元/包房/天,同时参考北京市的人均消费指数、人均可支配消费指数及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指数等统计数据,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按照相关优惠政策,昨天这12家KTV在五一这前将可享受8元/包房/天的价格。


  此次签约的12家KTV经营规模平均都在百间包房以上,其中大部分已一次性交纳了近30万元的全年费用。


  中国音像协会北京联络站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签约的KTV业主还不多,但示范作用却显而易见,麦乐迪等大型KTV运营商也开始与我们接洽。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任重而道远,以前大家都吃惯了免费餐,现在让KTV往外掏钱,心理上还需要一个转变过程。同时,卡拉OK作品的使用者可以选择交费或不交费,交费可以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使用作品;如果不交费,那就要停止使用没有授权的歌曲。如果坚持使用未经授权的歌曲,将由维权部门依法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目前多数知名音像公司和签约歌手已授权中国音像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如中国唱片总公司、正大国际音乐制作中心、太合麦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索尼、环球、华纳、百代等,而像平常K歌首选的一些热门歌手,如刘德华、张学友、周杰伦、孙燕姿、蔡琴、光良、品冠等也全在其中。


附:首批签署版权协议单位: 

  英辉煌(北京)国际娱乐俱乐部 
  北京浴都城商务会馆有限公司 
  北京亚冠庄园娱乐宫 
  北京富来宫温泉山庄有限公司 
  北京林海缘饮食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北京怀柔龙凤酒家有限公司 
  北京温都水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星梦奇缘文化娱乐中心 
  北京迎祥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豪情娱乐有限公司 
  北京八号公馆娱乐有限公司 
  北京紫水晶娱乐有限公司


音集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