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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VS收费 VOD系统版权缴费何时明朗?

2009-11-03 4167

    VOD系统版权缴费何时明朗? 
    近两年,由于我国卡拉OK行业在一直“免费”使用权利人的作品,不断侵犯权利人的著作权,为了保护知识产权防止侵权现象的继续蔓延,我国卡拉OK版权收费纠纷案数量激增,且时不时的来一场轰轰烈烈的“维权风暴”。在针对KTV经营者收取版权使用费细则这方面,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每年都会出台详细的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标准的公告。那么,首先来看一下根据抽样计次数据和各地区的具体情况音集协出台的“关于2009年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取标准公告”。 
    关于2009年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取标准公告 
    该公告是在2009年3月26日发布在音集协的官方网站上,并且一再申明希望各卡拉OK经营者能够切实履行法律义务,积极付费,早日实现合法经营。作为“盗版源头”VOD系统商的缴费细则在哪里? 
    VOD系统商:敢问路在何方…… 
    VOD为Video On Demand缩写,即视频点播。据业内人士介绍,中国超过80%的卡拉OK经营场所,均使用VOD设备提供歌曲伴唱、点歌服务。在提供点播设备的同时,VOD系统商同时提供歌曲库。 
    一直以来业内普遍认为,在卡拉OK的发源地日本、韩国等地,依照“谁使用谁缴费”的原则,版权费由卡拉OK经营场所缴纳,与点歌设备厂商无关。事实并非如此,在音集协发布的“关于VOD厂商侵权问题”内容来看,VOD厂商在销售其点歌服务系统时,通过向卡拉OK经营场所提供侵权盗版曲库。多年来,VOD行业普遍存在的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针对VOD厂商的侵权问题,音集协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维权行动,有关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对某些严重侵权的VOD厂商进行了行政处罚。例如:在2003年,视点公司就因涉嫌未经授权向卡拉OK经营单位提供歌曲,被国家版权局进行了行政处罚,成为国内第一个遭到处罚的VOD厂商;2008年6月中下旬,在广州、云南等地国内另外两家大型VOD厂商雷石和视翰也被查处。可见,国内卡拉OK版权费一波未平,VOD厂商的“维权风暴”又再掀波澜。 
    就在VOD厂商遭处罚之后,音集协呼吁所有使用侵权曲库的VOD厂商,积极与音集协联系,寻求解决侵权问题的方案,通过协商解决争端。做为VOD厂商这一方,在面对被查处之后是否觉醒?视点公司的总经理孙晓辰表示,“正是这次处罚使视点公司真正认识到中国卡拉OK及VOD行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必须认真面对版权纠纷问题,否则就会因为侵权问题而严重影响行业发展”。北京雷石公司总经理马杰也表示,希望这次音集协的呼吁是个好的开端,而且该企业表示会配合国家部门及协会。 
    何时实现卡拉OK曲库的正版化? 
    音集协作为音像行业唯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希望在维护权利人利益的同时,促进相关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权利人、VOD厂商、卡拉OK歌厅之间建立授权和使用的正常秩序,实现权利人和使用者的共赢。为此,音集协要求所有使用侵权曲库的的VOD厂商尽快与音集协联系,协商解决侵权问题,实现卡拉OK曲库的正版化。但从2008年6月份事发至本文发布,慧聪网记者在音集协官方网站上,并未看到卡拉OK曲库正版化办法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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