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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十大知识产权事件

2009-12-04 3494

    导言: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影响下,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逐年加大,至2009年达到前所未所的力度。2009年,不论是国家政策还是司法环境都得到极大的好转,特别是《文化产业振兴计划》的出台,对中国知识产权的发展起到了方向性的指引作用。但我们同时可以看到,数字环境下所产生的一系列版权问题在2009年层出不穷,网络环境下版权资源开发和价值提升将成为我国知识产权的未来发展方向。
  一、全国“扫黄打非”、新闻出版总署严查音像盗版
  时间:5月
  事件回顾:经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联合调查组调查,新闻出版总署决定依法对贵州音像教材出版社处以吊销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对广东肇庆国声镭射技术制作有限公司、广东中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诫勉谈话等。被处罚名单的公布营造保护知识产权、拒绝侵权盗版的良好社会环境。
  点评:中凯文化经常以正版的面孔到处维权,没想到却被主管部门当做盗版典型全国通报,令人惊愕。
  二、网尚文化维权模式受国内主流媒体关注
  时间:7月
  事件回顾: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节目》对网尚文化的“三三制维权模式”进行了深入研究并跟踪报道,得出了“打击盗版、人人有利”的结论,在社会上引起极大的反响。随后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等多家主流媒体采访了网尚文化,对其在版权产业化发展方面所作出的努力给予了肯定,网尚文化创始人、董事长黎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只要中国互联网正版率有1%,网尚就能获得10亿以上的版权收入。至此,引发了国内主流媒体对中国数字版权问题的关注并点燃了舆论对数字版权问题的大讨论。
  点评:网尚文化坚持反盗版了六年,终于摸索出走出“赔钱打盗版”怪圈的路子,由此引发了全行业的反盗版热情,一个月时间就诞生出了多个“反盗版联盟”。
  三、国务院出台《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时间:9月
  事件回顾: 9月27日,国务院出台《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国家战略,《计划》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依法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规范管理。完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厉打击各类盗版侵权行为,促进国家文化创新能力建设。这对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及把中国建设为创新型国家有着深远的影响。
  点评:文化产业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有了政府的宏观政策,文化产业必将迎来全面发展,走向全球的未来。
  四、网游知识产权第一案:搜狐畅游公司诉麒麟索赔1900万
  时间:7——9月
  事件回顾:搜狐畅游对麒麟网侵犯知识产权使用搜狐畅游《天龙八部》网游相关程序开发运营网游《成吉思汗》的行为发起诉讼,要求被告麒麟网停止侵权,停止运营《成吉思汗》游戏,索赔保留向被告追加更高金额侵权赔偿的权利。时隔两个月后,搜狐畅游再度向法院提交了诉讼申请,将侵权索赔金额提高至1906.3万。此案由于这一巨额索赔,无疑成为了2009年网游知识产权第一案。
  点评: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五、网络影视盗版第一案:优朋普乐旗下公司被判罚121万
  时间:9月17日
  事件回顾:2009年9月17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北京因赛思科技有限公司和大连网通因盗版播放影视节目,赔偿版权方总计121万余元,成为网络影视盗版第一案。
  点评:因赛思是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创办的合资公司,优朋普乐自封是“网络反盗版联盟”的发起人。
  六、《(2009)数字影视版权状况调查报告》结果发布
  时间:11月
  事件回顾:由大度咨询发起的《(2009)第二届中国网吧行业影视版权状况调查报告暨中国城市数字影视版权状况调查报告》结果发布,《调查》结果表明,网吧影视盗版状况日益严重。影视盗版日益泛滥且有向城市其他行业蔓延的趋势。我国城市数字版权市场已达100亿元,但版权人收入不足10亿,因此我国城市维权规模至少在90亿元。
  点评:盗版不除,正版难行。发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和社会齐抓共管,把反盗版变成人民战争,可能是解决盗版泛滥的根本之道。
  七、2009中国版权年会在京召开
  时间:11月
  事件回顾:11月20日—21日,2009中国版权年会在北京举行。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主题演讲中指出,版权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领域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力度,对于恶意、随意大量使用他人作品者进行相应的处罚,同时希望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版权保护事业当中来。
  点评:政府领导,全社会参与,共同发展版权保护事业。
  八、谷歌"版权门"事件
  时间:11月
  事件回顾:早在6月,中国文著协收到美国版权人协会等机构的通知,谷歌数字图书馆计划涉及部分中国作者。10月16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通过中国作家网发出《就谷歌侵权致著作权人》,呼吁中国作家坚决维护合法权益。 2009年11月2日,谷歌、文著协双方首次正面会谈,建立正常沟通渠道。据报道,在第一次会谈中,谷歌承认“图书馆扫描计划未经包括中国作家在内的任何人授权”。
  点评:互联网的媒体属性和工具属性所产生的广告收益模式,很难和传统企业原创收益模式对接,类似的羁绊还将继续。
  九、电台、电视台播放音乐付费的具体实施办法出台
  时间:11月
  事件回顾: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政策的出台的确能够保护音乐创作者的利益,音乐人高晓松更是将此举定义为挽救整个行业的举动。
  点评:继KTV音乐版权强制收费之后,广电系也开始为知识产权价值买单。文化产业属于创意艺术,如果不能对“内容的价值”有正确的认识,产业发展就是空话。
  十、中国打赢首起国际知识产权案
  时间:12月
  事件回顾:三一与奔驰的商标之争历经国际诉讼历时三年,最终以三一胜诉结案。英国伦敦高等法院判决书公布判决结果,认为三一在英国市场使用标识的"意图",只是因为这一标识是三一在很久以前已经创立并且被该公司一直使用的商标,最终驳回戴姆勒的侵权诉讼。12月,三一集团总部收到了来自英国伦敦高等法院的判决书,驳回了戴姆靳·奔驰公司有关三一商标侵权其三叉星商标的诉讼。此案为中国知识产权国际胜诉第一案。
    点评:知识产权保护不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大棒,而是经济全球化时代的游戏基本规则。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是中国作为全球影响力大国的必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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